青职宣函〔2026〕16号
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学校第十二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月”活动总体安排,现将第十二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月文艺展演及传统文化展示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4月16日(星期四)14:00-16:30
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活动:14:00 志愿广场、艺术厅中厅
第十二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月文艺展演:15:00 艺术厅
二、主题:“致用”
三、参加人员:校领导,全体处级干部,各二级学院师生代表,国际学生代表
四、活动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提前15分钟组织师生到场就座(海尔学院、信息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每个学院至少组织60名师生,生化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健康学院每学院至少组织40名师生)。
2.请参加活动师生按照艺术厅座次表(详见附件)对号入座,手机保持静音状态,不要在现场随意走动。
3.文艺展演期间,各二级学院将在志愿广场及艺术厅中厅开展青职文创市集、非遗体验等传统文化展览展示活动,请二级学院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前往参观体验。
活动联系人:曹立堃